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扶持项目 企业扶持项目

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 (平台)项目实施细则

一、扶持范围

(一)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扶持残疾人网络创业、推广残疾人网店、残疾人产品的电商创业基地(平台)。

(二)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扶持残疾人手工艺品、书画作品、农副产品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的专业性合作社及其他单位。

二、扶持条件

(一)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手续完备,安排或扶持西安市户籍残疾人10人(含)以上,且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扶持残疾人年创业增收人均不低于5000元,从事电子商务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扶持标准和资金用途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每年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3年。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稳定和拓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开发残疾人网络就业岗位及相关培训,推广残疾人网店商品和残疾人企业产品。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区县申报单位填报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1),市本级申报单位填报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市本级)申报审批表》(附件1-2);

(二)《西安市户籍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残疾人花名册》(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自有网络交易平台证明资料或与第三方电商平台的相关协议,以及从事网上交易的相关资料;

(五)安排或扶持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为残疾人支付的工资或增收凭证;

(七)申报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复印件。

五、工作程序

(一)区县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1)并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向税务关系所在区县残联申报;区县残联审核后,将《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1)和填写《西安市户籍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并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二)市本级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市本级)申报审批表》(附件1-2)并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六、其他

本《细则》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1.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申报审批表

1-2.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市本级)申报审批表

2.西安市户籍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残疾人花名册

3.西安市户籍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