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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实施细则


 

为大力推进残疾人电商创业就业,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现制定以下细则。

一、扶持范围

(一)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扶持残疾人网络创业、推广残疾人网店、残疾人产品的电商创业基地(平台)。

(二)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扶持残疾人手工艺品、书画作品、农副产品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等业务的专业性合作社及其他单位。

二、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每年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累计不超过3年(之前已享受的年度计算在内)。

三、申报条件

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手续完备、安排或扶持我市户籍残疾人10人(含10人)以上,从事电子商务就业或创业的经济实体或社会组织。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西安市户籍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残疾人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从事网上交易的相关资料或第三方平台协议;

(四)申报单位安排或扶持残疾人的身份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五、申报审批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电商(平台)的单位,向所在区县残联提出申请,区县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后,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经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市残联核准、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

六、资金来源

扶持资金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七、资金用途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稳定和拓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开发残疾人网络就业岗位及相关培训,推广残疾人网店商品和残疾人企业产品。

八、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时间:每年6月30日前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

本《细则》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安市残疾人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申报表》

2.《西安市户籍电商创业基地(平台)项目残疾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