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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项目实施细则

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项目实施细则

 

“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项目实施细则

(一)扶持范围

具有西安市户籍,上年通过全日制学习取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且在用人单位见习、培训期间的残疾人大学生。

(二)扶持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生活费1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三)申报材料

    1、《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培训补贴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见习单位公章的见习报告。

(四)申报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提交申请。

2、区县残联会同区县财政初审后,将区县填写《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培训补贴发放汇总表》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市残联核准、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

(五)资金来源

市和区县按比例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六)资金用途

扶持资金用于残疾人大学生生活补贴。

(七)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时间:每年6月30日前,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培训补贴审批表

2.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培训补贴发放汇总表